Katalin Makai、erzsébet Tamáné Nagy:重新規範公司法的提案,代表概念變化 Gj,2004 年 7-8、17-24。他。 公司法院還要求提供證據,證明成員已向公司提供了股本。 如果您即將創辦一家公司,您可能已經考慮過一些選擇。 然而,如果沒有適當的法律和經濟知識,選擇公司形式似乎相當複雜。 例如,如果簡單性是主要考慮因素,kft。 基金會可能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會計事務所 - 這些是這個國家最受歡迎的形式並非巧合。 在後一種情況下,銀行職員以在線電子方式接收並準備所要求的發票。 在這裡,唯一需要親自到場的就是記錄公司高管或簽字人的簽名,這可以在公司選擇的銀行的任何分支機構進行。 如果變更涉及轉型、獲得多數影響力或公開股份公司的公司數據,則支付義務為 50,000 福林。 如果公司資產發生變化,需繳納40%的註冊費。 B) 目前的公司名稱優先順序系統已基本得到驗證,但在這方面似乎需要進一步的電子化開發。 我認為,沒有必要讓法院承擔保存國家登記冊的負擔(正如我們所說,法院目前也不實際管理國家登記冊)。 公司登記 考慮到國家數據資產保護法的精神,我認為在國家登記方面最有利的解決方案是: 在所有情況下,所從事工作的工資均通過銀行轉賬每月支付一次。 因此,可以設想這樣一種解決方案:在公司決策合法性監督程序的框架內,由法院自行決定是否需要進行訴訟程序或非訴訟程序。 然而,由於登記法院沒有法定期限自行開展程序並實質上結束程序,因此該規定的效力“惡化”,因此可能會拖延數月。 應該考慮到,與登記程序類似,公司法院應強制執行一段特定期限的合法性監督程序,因為盡快恢復合法運作有著強烈的利益。 例如,當有限責任公司沒有高管和 Gt 時。 根據第 158 條第 (3) 款,股東會議必須由公司法院召集,重要的是盡快召開。 (二)商事法院依職權啟動合法性監督程序的,也適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在一年期限後啟動該程序,以消除非法公司登記數據。 (2) 在合法性監督程序中,商事法院根據第 36 條第 (2) 款和第 39/A 條規定以電子方式送達命令,並附有電子簽名和時間戳。 (2)商事法院可以同時適用第(1)款規定的措施,也可以重複適用第(1)款b)項中的措施。 (三)訴訟過程中,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只允許提供書面證據和當事人親自聽證。 E)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有關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的法律規定。 設立公司 (6) 如果作為程序的結果,商事法院撤銷依職權或自動命令,則必須以無法將其識別為已刪除數據的方式從公司登記冊中刪除錯誤條目。 (四)公司法院在責令繼續合法性監察程序的裁定中,要求公司在三個月內恢復合法經營條件。 (三)公司合法性監督程序結束後,公司消除不法狀態或者恢復合法經營的,公司法院終止合法性監督程序。 (1) 商事法院的合法性監督程序可以在得知引起該程序的情況後三十天內提出,或者在引起訴訟的情況發生後一年的時效期限內提出。 如果公司未能消除違法情況或情況,只要這種情況或情況持續存在,就可以請求啟動程序。 § 58 (1) 合併登記請求必須在法定繼承公司的成立文件簽署或接受後六十天內提交給法定繼承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公司法院。 (4) 如果公司法院認為清算反對理由充分,則撤銷清算人的訴訟,並責令其恢復原來的狀態,或者如果可能的話,通過其決定恢復原來的狀態。 如果清算人違約,公司法院可以迫使清算人採取行動。 會計師事務所 (4) 清算人有義務像擔任此類職務的人那樣更加謹慎地行事,同時考慮到清算中的公司和債權人的利益。 銀行自動將銀行賬戶數據報告給公司法院。 如有疑問,我們很樂意提供詳細的信息和建議。